各物業服務企業,各相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我市物業管理專業人才作用,滿足行業發展需要,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指導監督下,由市物業管理協會建立連云港市物業管理專家名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家名冊建立與使用管理
1.市物業管理協會負責物業管理專家名冊的建立、更新、公布,并做好名冊成員的培訓、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2.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對每位專家名冊成員履責情況進行考核。市物業管理協會為每位名冊成員建立檔案,詳細記錄成員參與物業管理活動的具體情況,并實行網上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3.專家名冊分為基礎管理服務、設施設備管理、環境管理與秩序維護三個專業類別建立,每位名冊成員僅能入選一個專業。
4.專家名冊成員實行聘任制,聘期三年,期滿后對符合條件的專家可續聘。專家名冊成員實行動態管理,可根據情況適時增補或解聘,及時對外公布更新情況。
5.專家名冊建立后,實行資源共享,以公開方式供全市“雙隨機”檢查、市級達標創示范、承接查驗、教育培訓、咨詢服務、理論研究等抽取使用,不涉及招投標業務。
二、專家名冊成員條件
凡從事物業管理或相關工作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經評審通過,可入選名冊成員:
1.從事物業管理或相關工作滿五年,熟悉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業務知識,熟練掌握專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具備良好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
2.在本專業或本行業有較深的理論造詣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熟悉本專業或本行業情況和動態;
3.能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實事求是,認真、公平、誠實、廉潔履行職責;
4.個人無違法犯罪記錄,執業無不良記錄;
5.身體健康,具備必要的參加專家工作的時間;
6.法律法規及市住房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專家名冊成員認定程序
1.申報。成員申報采取個人申請或單位推薦兩種方式。個人申請的應事先征得單位同意,單位推薦的應事先征得被推薦人同意,并按附件格式填寫《連云港市物業管理專家名冊成員推薦表》,于2017年8月29日前將推薦表(打印原件)送至協會秘書處,同時將推薦表電子版發至郵箱lygwyglxh@163.com。填報申請表時,申請人和被推薦人要根據自身專長,主選其中一個專業,同時備選其他一個專業,也可僅主選其中一個專業。
2.評審。由市物業管理協會組織人員對專家名冊成員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進行面試,面試合格的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審核。
3.公示。對審核通過的專家名冊成員名單,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政務網(http://zfj.lyg.gov.cn/)和市物業管理協會網(www.lygpma.com)上公示。
4.資格認定。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物業管理協會聘用,頒發《連云港市物業管理專家名冊成員證書》。
四、相關要求
(一)專家名冊成員要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法規和工作紀律,不得收受除正當勞務報酬以外的其他好處;
2.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保守參與項目單位的商業秘密;
3.本人與受托參與的物業管理活動有利害關系,有可能影響受托工作公正性的,應主動提出回避;
4.自覺參加相關業務培訓,并接受年度考核。當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更時,應當及時報市物業管理協會備案,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二)專家名冊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后,取消專家資格,并予以公告:
1.本人自愿退出;
2.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無正當理由不能參加受委托物業管理活動累計三次以上;
4.違背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或發生經查證確認的重大投訴行為;
5.被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被認定有違法犯罪行為;
6.其他不適宜擔任物業管理專家的情形。
(三)在職行政人員,原則上不參加名冊成員推薦。
附件:連云港市物業管理專家名冊成員推薦表。
連云港市物業管理協會
2017年8月23日
(聯系人:王澤晶 電話:85529786)